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此比例的,可根據情況適當調劑到其他職位進行招聘。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相應學科湖南省現行中小學教材(湘教版和人教版)小學至高中知識占80%,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20%。
(2)幼兒教師筆試內容。幼教專業知識占80%,幼兒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20%。
(3)筆試時間。待定(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應聘人員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南縣教育局人事股211室領取準考證,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6)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南縣人社網和南縣教育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與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2、面試(試教)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對象,如應聘同一崗位出現最后一個入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無生上課形式,按報考崗位類別進行,每組以抽簽方式確定考生上課順序。
(3)小學教師面試內容為對應學科的湖南省現行中小學教材(湘教版和人教版)內容,面試時量為備課30分鐘、上課時間8至10分鐘(音樂、體育另加專業技能測試)。
(4)幼師面試內容為說、唱、彈、跳、畫五項技能測試,面試時量為備課30分鐘、測試時間為15分鐘。
(5)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6)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7)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8)所有考生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南縣人社網和南縣教育信息網公布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
(9)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本次所有入圍人員的最低分數,方可入圍參加體檢。
(三)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教材專業知識考分高者優先。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自理)。對體檢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審查人事檔案,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
(五)公示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縣政府網、南縣人社網和南縣教育信息網予以公示。2017年已正式錄用到南縣的特崗教師不納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在應聘同崗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自主選崗與聘用管理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同崗位擬聘用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教材專業知識考分高者優先)依次自主選擇應聘學校。
(2)自主選擇應聘學校結束后,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人員均為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待遇,符合《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南發〔2017〕4號)相關條件的,享受該辦法規定的相應優惠政策。
(4)凡聘用教師,須在受聘單位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在3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鎮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另外,享受《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規定的優惠政策的,聘期不少于5年。
五、招聘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凡與聘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由縣紀委監察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咨詢及監督電話:
南縣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縣監察局:0737-5216258
附件1:2017年南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南縣教育局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