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時間、地點:
2017年6月17日上午
8:00—9:30《專業課》;
10:10-11:40《教育學》、《心理學》。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二)筆試科目及內容: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課》(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場分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各為100分)。
2.筆試內容。《專業課》為專科層次幼師崗位專業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為專科層次幼兒類教育學和心理學。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三)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教育體育局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筆試成績為《專業課》成績(占60%)、《教育學》成績(占20%)、《心理學》成績(占20%)的合成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考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考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八、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工作的組織。專業測試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組織實施。
(二)專業測試人員的范圍。按照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計劃總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并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三)專業測試的形式和程序。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具體辦法在專業測試公告中公布。參加專業測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四)專業測試成績評定及計算。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由7名專家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現場評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即為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專業素質,專業測試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者不予聘用。專業測試成績于測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五)專業測試時間及信息查詢。專業測試公告及相關信息在來安縣政府網站公布。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程序與規則、專業測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為筆試合成成績(占6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的合成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九、體檢、考察
(一)參加體檢人員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以《專業課》、《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排序(遞補、擇校參照此辦法)。
(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三)考察
考察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考察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考察資格。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依次一次性等額遞補。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來安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擇校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考人員,在縣監察局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學校。不按時參加擇校者,視作自動放棄。擇校時間和地點在縣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下達聘用文件。由縣教育體育局辦理相關入編、聘用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招聘單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與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縣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550-56123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7年來安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2、2017年來安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
來安縣教育體育局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