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錄取須在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按報考學段、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并公示。若最后一個崗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以學歷高者、同等學歷師范教育類專業考生、筆試成績分高者、面試成績分高者優先的原則錄取。如仍出現條件完全相同的,則重新進行面試,錄取其最高分。
(2)擇崗:
①擇崗時間及地點:2017年7月25日在仁懷市教育局進行。
②具體辦法:與第一階段擇崗相同。
(3)簽約:報考者被錄取后須與仁懷市教育局、仁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聘用合同書。凡未在指定時間內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報考者簽訂聘用合同后因違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崗位,在符合招聘條件的雙合格人員中直接補錄。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考生在2017年8月28日仍未取得畢業證和與報考學科對應的教師資格證的,其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7.上報和公布錄取簽約人員名單
我市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于2017年7月28日前將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匯總審核后的錄取簽約人員名單(含加蓋公章的文本、Excel電子表格,樣式見附表3)上報遵義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
五、崗前培訓和報到
已簽訂聘用合同書的人員,須于2017年秋季開學前參加崗前培訓,具體培訓安排另行確定,培訓合格后發給《仁懷市2017年特崗教師報到證》。被錄取人員持《仁懷市2017年特崗教師報到證》于2017年8月28日前到仁懷市教育局報到,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將依據聘用合同追究其有關責任。
六、有關要求
(一)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簽約后不到崗的,依照本招聘實施細則及時補錄。補錄截止至2017年9月1日。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對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及個人有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2.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3.有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的各項信息將及時公布在貴州教育網,報考者應隨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同時須保持通訊暢通。
(四)咨詢電話
遵義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28222836
仁懷市教育局人事股:0851-22231938、22224034
仁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1-22235722
七、監督投訴
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應聘者如發現招聘過程中有違規違紀現象,可向省教育廳或市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遵義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0851-28225759
仁懷市紀委、市監察局:0851—22235658
仁懷市教育局監督檢查股:0851-22228227
本《細則》未盡事宜由仁懷市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上級有關部門裁決。涉及招聘工作過程中需公示的相關事宜在仁懷市教育局網公示,請考生隨時關注。
附件:
1.仁懷市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指標表
2.仁懷市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職位分解表
3.貴州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招聘報名表
仁懷市教育局
仁懷市財政局
仁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仁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