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總分的40%,面試占總分的60%。
筆試成績、面試時間與地點等各環節招聘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株洲市石峰區政府門戶網、石峰區教育信息公共服務平臺。
1.筆試
筆試方式:閉卷考試,分學科命制試卷。
筆試內容與比例: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素質教育理論、新課程理論等公共知識占60%,學科專業知識占40%。筆試時量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如若出現筆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以微型課形式進行,備課時限30分鐘,上課時限12分鐘。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設最低分數線,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3.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確定擬聘對象
各招聘崗位以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初步確定擬聘對象。
(六)體檢考察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的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擬聘人員,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和石峰教育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崗位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的排前)由擬聘人員選擇學校。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十二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三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五、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石峰區人社局0731-22629700
石峰區監察局0731-22629957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六、咨詢
電話:0731——22529863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區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