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資格復審
州人社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各崗位按與招聘人數之比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考生屆時根據州人社局網站發布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在同崗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為該崗位面試對象,最終確定的面試對象名單在州人社局網站予以公布。
2.面試組織實施
考生根據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具體面試工作按《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恩施州人社發〔2013〕65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7〕8號)規定執行。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面試方式可以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如有另外增加體檢項目的,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費用由受檢人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五)考核。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黨委(黨組)對考生考核情況進行研究,確定擬聘對象,并將研究決定結果報同級人社部門。
(六)聘用資格備案。人社部門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呈報的擬聘對象進行全面審查,并將擬聘對象資格、成績及面試考核情況在本公告發布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核準其聘用資格并予備案。
四、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一)有關資格條件的說明:
1.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報考崗位年齡限制。各崗位所設年齡統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計算,比如"35歲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審核考生專業資格條件以公告中各崗位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為唯一標準。報考崗位設置專業條件為專業類別的,請考生參照《湖北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查詢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條件;未納入參考目錄的專業,按專業相關性確定所屬專業類別。專業參考目錄下載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7/0213/378122.shtml。
3."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某項專業工作滿2周年及以上。時間計算至2017年6月30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崗位專業工作經歷。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專業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文本格式見附件4))。
4.報名所需學歷、資格證明材料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5.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網上初審、現場復審、測試、體檢、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驗明身份等環節,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參考。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導考試輔導用書,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謹防上當受騙。
7.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關注本網站和招聘單位發布的相關考試信息,以免錯失機會。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本次招聘考試筆試《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50分。兩科卷面成績取平均分并按百分制折算后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按百分制,占總成績6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2×(2/3)]×40%+面試成績×60%)。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本次招考對"三支一扶"人員實行政策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考,可在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該類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2×(2/3)+5]×40%+面試成績×60%)。"三支一扶"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請享受加分的人員,必須填寫《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交恩施州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與人才流動調配科(恩施市舞陽大街一巷21號州人社局215房間)登記。逾期不提交者,視作放棄加分資格。取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的,提供合格證書原件,申請表可不再蓋章,否則須經服務單位及管理部門逐級確認蓋章。
(三)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報考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所繳報名費退還。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對急需緊缺崗位、邊遠艱苦崗位和招聘研究生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崗位,確需保留招聘計劃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經主管部門或縣市人社局審核,報經州人社局同意,可以開考,但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需達到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且總成績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上崗。
(五)建立候聘人員制度。將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庫,作為候聘人選,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資格。如其報考的崗位出現空缺,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員的,可報人社部門同意,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候聘人員組織體檢、考核,在人社部門和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公示,并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及待遇。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一律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政策咨詢電話:
來鳳縣人社局:0718-6287831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恩施州2017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附件2:來鳳縣2017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3: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rar
附件4:附件4: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4:附件4: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doc
附件5:附件5:工作經歷證明(樣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