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聘用計劃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和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等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試講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規定,進行考察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時,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招聘資格和條件提交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個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錄取資格。考察和復查合格者,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
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試講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新錄用人員。
五、聘用人員待遇
公示期滿后,由高新區人事、教育部門按專業和實際工作需要,通過指令性分配的辦法確定聘用單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凡被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選放棄錄用資格的,從考察和復查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納入本單位崗位管理。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上進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陸查看。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錄用資格。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若有違紀違規等現象將嚴肅查處,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工作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七、本方案由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9-64331231
附件:
1.洛陽高新區2017年教師招聘計劃表
2.2017年洛陽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加分(免筆試)申請表
3.河南省大學生村干部證明
4.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2017年洛陽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試講資格確認表
6.2017年洛陽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試講教材目錄
7、河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8、洛陽市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
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