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對急需緊缺崗位人員、邊遠艱苦崗位人員和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專業技術副高及以上任職資格),確需要保留崗位的,須經報市人社局批準適當放寬比例。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湖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bsrsksy.cn/)發布,屆時,考生可登陸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站查詢。
五、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根據崗位用人需要確定,可以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等形式進行。
面試公告將通過荊門人事考試網發布,分別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組織進行,面試人員應仔細閱讀面試公告。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按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經確認可依次遞補。
(二)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發布資格復審通知(公告),及時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應在面試公告發布前完成。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
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6、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招聘單位。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在面試開考至少前5天發布,同時可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入圍考生,利于考生知曉和準備。
各單位面試公告發布后,在面試舉行前5天內,入圍考生棄權的不再遞補。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面試公告中予以明確。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核、體檢階段,相應招聘崗位計劃取消。
六、成績計算
(一)總成績計算
1、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50分,時間為90分鐘;《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50分,時間為12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間原則上不低于每人10分鐘。
3、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60%=面試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4、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本次招考對“三支一扶”人員實行政策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考,可在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該類考生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2/3)+5分)]×40%=筆試成績。“三支一扶”人員中已經通過考試等途徑成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惠。
“三支一扶”人員報名時應填報《“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政策加分申請表》(附件3),及時向荊門市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提供審核材料,審核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逾期提供或沒有提供的視同放棄,咨詢電話:0724—2349922。
(二)對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人社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5、因考生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報經人社部門備案后,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報經人社部門備案后,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人社部門統一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各地人社部門一并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名單、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名、考核、體檢、公示結果等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市直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報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報經人社部門備案后,可根據需要遞補。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和我省有關規定處理。
十、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各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附件4)。
投訴舉報電話:0724—2332968
附件2: 湖北省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rar
附件4:荊門市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咨詢電話一覽表.rar
荊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