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2.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類別及形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特點,本次統一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考試內容和范圍以《湖北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2)為準。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導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不足1:3的崗位予以取消或核減。
5.《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2×(2/3)。
6.筆試成績、名次查詢。考生可登錄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xnhrss.gov.cn)查詢考試成績及排名。
九、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數1:3的比例(教師崗位按1:5)確定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按《崗位表》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按《崗位表》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4).按《崗位表》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5).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6).按《崗位表》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3.對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所缺人數按筆試成績崗位排名順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依次遞補。
4.棄權面試的考生需本人確認并出具書面聲明備查,考生在外地提供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電子檔發送至招聘單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認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后,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電話聯系不上的考生,可通過發短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回復,仍無回復的視為考生棄權,聯系考生情況應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2名以上工作人員證實并記錄在案。
十、面試
1.經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考生人數與崗位數比例未達到1:3的崗位予以取消或核減。
2.面試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
3.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反映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面、專業能力與經驗等方面的基本素質。對于專業要求高、技能操作性強的崗位,可采取課堂試講、技能操作、現場表演等面試形式。
4.已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臨時棄權導致比例達不到1:3的,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請,可進入正常面試程序。面試人數與崗位數1:1的,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同一組考生面試平均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方可進入體檢考核,不能計算平均分的崗位采取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考生。
十一、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一)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咸寧職院、技師學院、實驗外校、溫泉中學、機關幼兒園、交通幼兒園6家單位招聘崗位)
(二)非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計算出來后,對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十二、加分政策
1.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本次招考對“三支一扶”人員實行政策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考,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
2.“三支一扶”人員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惠。
3.“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提交審核材料,填寫《咸寧市“三支一扶”人員公開招聘筆試加分審核表》(附件3),由人才中心進行審核,審核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咨詢電話:0715-8235990)。
十三、出現并列情形的優先原則
考生如出現筆試和面試折算后成績并列的情形,按以下優先順序進入體檢考核:
1、招聘單位的應聘人員優先;(依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2、符合崗位表中已經明確優先條件的優先;
3、面試成績高的優先;
4、退役軍人優先;
5、學歷高者優先。
十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一)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省直屬事業單位)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的名額空缺,單位因工作需要,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只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十五、聘用
體檢、考核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核、體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形成書面報告報市人社局備案。擬聘人員在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舉報投訴經查證不實的擬聘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新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省和市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六、其他
本公告由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2.《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rar
附件3.咸寧市“三支一扶”人員公開招聘筆試加分審核表.rar
附件4.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rar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