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特教學校教師的先進行面試,再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取前6名考生參加筆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及內容
公辦幼兒園教師:科目為幼兒教育專業知識及綜合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內容為幼兒衛生知識、幼兒教育專業知識和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和幼兒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普通高中教師:科目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內容為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高中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特教學校教師:科目為特殊教育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分值100分,主要內容為特殊教育專業知識和特殊教育學、特殊教育心理學、特殊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屆時提前3天通知考生)。
3.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
4.報考人員使用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英山縣人社局網站和英山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員確定。
①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每一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特教學校教師崗位除外)。未達到上述規定比例要求的,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申請,招考工作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成績合格線為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
②面試初步人選確定后,提前3天在英山縣人社網上發布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由縣教育局通知面試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③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按照報名條件及要求及時提供相應的學歷及教師資格等證明原件。
④面試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出現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出具書面聲明備查,直接提供書面聲明有困難的可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送至縣教育局,未出具書面聲明及身份證復印件而又確實無法聯系考生本人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
⑤發布面試公告。提前5天發布面試公告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入圍考生。
⑥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數無法形成競爭時,實行最低面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面試總成績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進入體檢、考核階段。
3.面試的形式和內容。
公辦幼兒園教師:面試分3個項目:講幼兒故事+才藝表演﹢現場測試。面試總分值為100分。
普通高中、特教學校教師:采取說課形式進行,說課內容為所報考學段學科現行教材內容,主要考查考生在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知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面試方案另行制定,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核準后組織實施。
4.面試成績評定及計算。面試實行百分制,由7名專家組成的考官現場評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即為考生該單項成績,由核分員當場宣布并由考生現場簽字確認。
5.面試總成績公示。面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英山縣人社局網站和英山教育信息網站上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其中享受筆試加分政策的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基層服務加5分)×40%+面試總成績×60%。
七、體檢、考核
1.體檢。進入體檢人員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同崗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以筆試成績為序。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招考工作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2.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其實施考核。考核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公示。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必須在英山縣人社網、英山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發現并查證核實確有不能聘用問題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將備案報告、擬聘用人員名單、成績排名、考察、體檢、公示結果等報英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
經英山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九、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執行。
十、社會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縣教育局監察室電話:0713-7065819)。
2、嚴格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縣人社局事業股電話:0713—7770096)。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2017年英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13—70636567770096)。
附件:(考生須知點擊紅色字體下載)
英山縣教育局
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