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教師)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鎮學校任教,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鎮學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專科學歷報考初中學段教師崗位,需同時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在第一個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崗位;
7、年齡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聯系人及電話
劉長青聯系電話:18162387922
招聘其他事宜以《湖北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為準。
江陵縣教育局江陵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湖北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考試公告(7376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