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后由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查, 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釋答復。初次資格審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初審、考核政審中的資格審查和聘任時縣、州人社部門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四)面試與考核
1、本次聘用以面試為主、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采取現場說課的方式,分中學組與小學組進行。
2、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全部報名工作結束后準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
3、面試順序及課題: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考生的說課順序。
4、擬聘用人員的確定。按同類別、同學科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考生的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確定擬考核聘用人員后,擬聘用人員需繳納伍仟元履約保證金并與擬聘者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約定雙方條款。
五、資格復審
擬聘用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將《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個人《學籍檔案》交縣教科局,由縣人社局、縣教科局共同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
擬聘用人員未按時提供以上資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出現的缺額及以后各環節出現的缺額均不進行遞補。
六、體檢和尿檢
由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初次體檢(含尿檢)不合格的,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七日內復檢一次,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公示
考生面試成績、體檢、考核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布拖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有不符合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經面試、資格復審、體檢、尿檢合格,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后按國家現行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執行工資待遇。
(二)擬聘人員審查合格上崗后,足額返還其履約保證金。未按時上崗或其它原因未聘用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并扣留其履約保證金伍仟元,上交縣財政。
(三)新聘人員實行聘期管理。服務年限最低為6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提出辭職,服務年限未滿人員不得調離初聘單位,違約者按聘用合同相關規定處理。未經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
九、培訓
根據省、州有關規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崗前培訓由縣教科局負責組織實施。
十、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考核聘用工作在布拖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考核聘用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考核聘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考核聘用工作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本公告由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布拖縣人社局:高老師 18981507835
布拖縣教科局:李老師 13037773317
監督電話:布拖縣紀委、監察局 (0834)8531143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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