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人員按參加體檢人員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以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報請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未在規定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體檢,未帶以上證件或證件不齊者禁止入場,取消體檢資格。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的規定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則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對自動放棄或其它原因未能參加體檢而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遞補。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內容: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被考核對象須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嚴格履行國家《計劃生育條例》。對違反計劃生育的、因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在公開招聘中弄虛作假的、因違法違紀被紀檢監察或政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論和有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一律視為不合格。若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對自動放棄或其它原因未能參加考核而出現崗位空缺的,該崗位不遞補。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考生為擬聘對象,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有實名舉報且經查實,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報名要求”的,取消其錄取和聘用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并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由市教育局安排到市直有關學校,不服從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該崗位不遞補。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原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及時予以轉正定級。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該崗位不遞補。
十、紀律要求
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確,符合報考規定并簽訂誠實守信承諾。在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有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在考試過程中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和錄取資格,對其違法違規和不誠信行為計入不良記錄,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婁底市市直學校教師招聘考試,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觸犯法律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十一、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次考試市教育局和市直有關學校不自行組織也不委托其他培訓機構舉辦考前培訓班。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處理。
(三)本公告解釋權歸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婁底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