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2017年增人計劃及《2017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要求,現將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310名工作人員,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人員須知見附件2。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年齡在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泗水縣生源或在泗水縣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應聘“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泗水籍服役期滿退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士兵,可應聘符合條件的“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報名網站: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sx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實名簽署《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根據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縣招聘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各崗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及時審核通過;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照片統一要求為白色背景免冠照片,上傳照片不符合規定的,退回應聘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網上報名期間,所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7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等材料備用,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2017年泗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審核通過后,于4月18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泗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泗水縣青年路46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成功后,考生確認完成。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對高學歷緊缺專業崗位報名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崗位核減信息面向社會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