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表》(在保山市人社局網站下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若所提供資料不符,則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依次遞補一次。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附件4)。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報考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人員免考筆試,并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一次(自行放棄面試人員需提前向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2.面試方式:面試的方式可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或講課、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3.面試實施:面試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證件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四)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3×50%+面試成績×50%。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分別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與筆試成績均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者勝出。體檢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分別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六)考核
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考核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公示對象,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市、縣(市、區)人社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考核、體檢結果。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分別經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市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一)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條件、誠信承諾書和相關政策,按要求如實提供個人相關信息。在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如與考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級組織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招聘工作,同時成立招聘工作監督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處以五年的禁考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聯系。招聘公告及4個附件可在保山先鋒網、保山市人社局網站上查詢。
聯系電話:
保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試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監督電話:
保山市第三紀工委0875-2208187
招聘部門咨詢電話:
隆陽區委組織部0875-2131736
隆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縣委組織部0875-8127384
施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3030068
騰沖市委組織部0875-5152861
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5134474
龍陵縣委組織部0875-6128781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寧縣委組織部0875-7130361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衛計委0875-2220960
保山市農業局0875-2122016
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0875-2194506
附件:
1、《2017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2017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
3、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4、《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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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保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常見問題解答.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