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筆試由省考試中心統一提供筆試服務,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45日內,在云南師范大學附屬世紀金源學校(WWW.ysdsjjy.com)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本次筆試根據不同類別的評價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教師類(D類)主要適用于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的教師崗位;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綜合應用能力(C類)科目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一科的考生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如同一崗位出現主動放棄人員,則相應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考核證書;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師范大學附屬世紀金源學校(WWW.ysdsjjy.com)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進入面試人員與計劃招聘數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滿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
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行人社部、衛生部聯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云南師范大學附屬世紀金源學校(WWW.ysdsjjy.com)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師范大學紀委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云南師范大學附屬世紀金源學校(WWW.ysdsjjy.com)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輔導材料及考試輔導培訓班,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7217001、67217000;
(二)監督電話:云南師范大學紀委0871-6591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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