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學校工作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與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進行。
2、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當場發放《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1、考試方式:采用書面答辯和說課(職業中專教師采取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書面答辯和說課(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1)書面答辯:時量為45分鐘。
書面答辯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說課(面試):時量為10分鐘。
說課前的備課時量為30分鐘,結構化面試對象不予準備時間。根據該崗位考生書面答辯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說課(面試)人選,入圍說課(面試)書面答辯成績并列的均參加說課(面試)。
(3)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書面答辯成績×30%+說課(面試)成績×70%
書面答辯、說課(面試)、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在上一個考點招聘計劃未滿時,在后續的考點繼續組織考試。所報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可自愿選擇到后續考點報名。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在校表現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六、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
茶陵縣紀委派出教育局紀檢組:0731-22063823
七、咨詢電話
政策、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茶陵縣2017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高中、職業中專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附件2:茶陵縣2017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高中、職業中專教師時間、地點安排.doc
附件3:茶陵縣招聘高中(職業中專)教師報名表.doc
茶陵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茶陵縣2017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高中、職業中專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附件2:茶陵縣2017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高中、職業中專教師時間、地點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