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筆試地點:具體查看個人準考證。
(二)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三)本次招聘筆試不劃定合格分數線,但筆試只要有一個科目缺考的,定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
六、招聘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一)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除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駐軍隨軍未就業家屬招聘的專設崗位外)筆試成績(含加分)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二)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駐軍隨軍未就業家屬招聘的專設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與面試成績權重按5:5比例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分數+《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分數+加分分數)÷2。
七、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含加分)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筆試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筆試后合格人員再減少的,及筆試后崗位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報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已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由各縣市區公布。
(二)資格復查
參加面試人員在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前必須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查,具體時間及要求以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知為準(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和面向轄區駐軍隨軍未就業家屬招聘的專設崗位應聘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屬中專(含中師)學歷的,還必須提供戶口簿(生源地為本市的應屆畢業生,戶口未轉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學前轉出地派出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還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凡是在報名時間截止后辭職的,一律視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4.屬國外、境外學歷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屬駐軍隨軍未就業家屬的,還提供戶口簿、隨軍審批表、就業失業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在資格復查時發現與個人報名信息不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三)面試通知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知參加面試考生。
面試通知發出前,如有考生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通過,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面試人選,但必須進行資格復查并公布名單后方可參加面試。面試通知發出后,如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四)面試方式
中小學教師崗位招聘采用說課或講課(試講)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核準后當天張榜公布。
每考場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單位以外專家人數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試考官必須由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組織面試部門建立具備考官資格的考官庫,開考前再隨機抽取考官、考場。
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崗位及出場順序。
(五)面試的組織實施
1.各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同級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2.市直學校教師崗位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八、考核
(一)根據面試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核準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和加分的合計成績的高分者進入考核,若再出現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的高分者進入考核)。進入考核人員名單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己斯ぷ饔烧衅竼挝缓椭鞴懿块T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己藨闪⒖己斯ぷ餍〗M,每組應有2名以上成員,考核后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經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愿放棄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體檢
(一)市直、各縣市區所屬學校招聘的人員分別由市、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同級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二)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組織體檢的部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布。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書面申請復查1次,由組織體檢的部門組織申請復查人員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因考生體檢等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愿放棄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依據年度招聘計劃核準。市直學校擬聘人員和縣市區所屬中小學擬聘人員報有關審批機構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到代課人員專設崗位的必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中小學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在聘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中小學公開招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下達聘用通知前,擬聘人員提出自愿放棄的,可以遞補;下達聘用通知后,擬聘人員再提出自愿放棄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補充招聘
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由各縣市區視情況開展補充招聘。補充招聘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定,報市人社部門核準(縣市區所屬單位必須先報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
(一)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聘。已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二)有關時間節點。
1.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4日。
2.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時間: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
3.資格審查時間:8月10日前。(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
3.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由各縣市區自行組織完成。
十二、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規定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執行?荚囌衅腹ぷ饕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級人社、教育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時間要求,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三、其他
(一)使用教師控制數招聘崗位說明
(1)聘用教師準入。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進人實行公開招聘制度,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實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師控制數納入單位崗位設置總量。用人單位與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聘期一般為3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雙方協商約定期限。用人單位與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可依法解除、續簽或終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用人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2)聘用教師待遇。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保保險,按規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3)聘用教師流動。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可在本縣域內流動,流動辦法由各縣市區確定。跨縣流動到其他事業單位的,須參加流入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按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確定崗位等級。
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的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名單需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在有空編的情況下,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可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
(二)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現場資格審查或加分材料核驗地點及報考咨詢電話:
1.市直學校:貴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貴港市金港大道1066號)0775-4573877
2.桂平市所屬學校:桂平市教育局第一會議室(桂平市西山鎮縣府街155號)0775-3388037
3.平南縣所屬學校:平南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平南縣環城路160號)0775-7861177
4.港北區所屬學校:港北區教育局六樓會議室(貴港市港北區建設西路88號)0775-4239885
5.港南區所屬學校:港南區教育局六樓人事股1室(港南區江南大道181號)0775-5903178
6.覃塘區所屬學校:覃塘區教育局二樓人事股(覃塘區覃塘鎮華西路1號)0775-4721978
監督電話:
貴港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5-4560560
貴港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75-4573758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