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閉卷形式,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書面表達能力等內容。
筆試結束后,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高低順序,招聘人數≥5人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對招聘人數<5人的,按照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入圍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下一階段考試。
筆試成績、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測試要求等事項,于筆試工作結束當日20:00后在珠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筆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
筆試地點:珠海市第一中等職業學校(心華校區),具體要求詳見屆時發布的《筆試通知》。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取“答辯+試講”的方式進行(職業學校除“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網絡工程”、“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校醫”崗位外均增加實操環節),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有關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及考生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
考試結束后,計算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依其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學科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各崗位考察及體檢對象。考試成績、參加考察及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工作結束2個工作日內,在珠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
面試地點:珠海市第一中等職業學校(心華校區),詳見《面試通知》。
備注: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候考室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所空缺考試名額不予遞補。
(三)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因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時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者,按棄權處理,取消擬聘資格。簽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結果報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或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四、有關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121823、2121314,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124900。
(二)本公告所指國內2017年應屆畢業生是指在國內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讀,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的當年畢業生。
(三)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未在規定時間前報到者;2.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3.不服從組織調配者;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5.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6.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7.放棄聘用資格者;8.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