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由評委小組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答辯和說課成績。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說課環節。
(2)說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說課環節,說課時量為8分鐘,說課的備課時量為30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3)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答辯、說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各招聘崗位以總成績進行排名,總成績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總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
八、體檢與考察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九、公示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荷塘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區教育局根據同一崗位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選擇相應學校。擬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區教育局0731-28477196
監督電話:區人社局0731-28428415
區監察局0731-28428360
區教育局0731-2847704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公告解釋權屬荷塘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株洲市荷塘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崗位和資格條件
株洲市荷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