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體檢考核對象的確定。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經面試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教師資格證所列學科直接列為體檢考核對象。
2.中小學新任教師
招聘名額與參加省統一考試的報考人數比例達1:3的崗位不設置合格線;比例未達1:3的設置合格線(特殊教育專業除外)【100分制為60分,150分制為90分(含照顧加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的不予聘用。體檢考核對象按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從高到低的順序,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又相同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
3.幼兒園新任教師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體檢考核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學歷從高到低的順序,學歷高的優先;若學歷又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高的優先。
㈡聘用辦法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聘用對象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在縣教育局設定的學科學校崗位數內,按已確定的體檢考核對象的順序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其中專門崗位的擬聘對象按考試成績在小學語文招聘職位中所處的位次參加選崗)。新聘用教師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不參加校際交流。
聘用對象放棄聘用資格所產生的空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簽訂聘用合同以后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㈢工作安排
招聘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安排在城區中小學任教(根據學科結構情況或選派到農村學校交流一年);職業中專學校專業(實訓指導)教師安排在職業中專學校任教;中學新任教師安排在農村中學任教;特殊教育專業新任教師安排在特殊教育學校任教;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安排在農村小學、幼兒園(小學附設幼兒班)任教。
六、報名時間、地點、程序和應提交的材料
㈠報名時間
1.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含專門崗位)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8日至24日。
2.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以及職業中專學校專業(實訓指導)教師須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3月18日至4月30日(節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時間)。
㈡現場報名、體檢考核對象資格確認地點:
長汀縣教育局人事股(縣人民政府大院內);
電話:0597-6808382。
㈢報名程序和應提交的材料:
1.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
⑴ “教師招聘”工作統一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唯一官方網站報名(網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已公布網絡報名具體辦法,請各應聘者務必準確上網,避免誤報名或上當受騙。報名經縣教育局網上初審通過后即可參加省統一考試。
其中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崗位應注意區分“公開招聘”(崗位一)和“專門崗位”(崗位二),并在備注欄注明“報考崗位一”或“報考崗位二”字樣,未注明的視為報考公開招聘崗位(崗位一)。“985、211工程”大學非師范類畢業生應在備注欄注明“985或211工程大學”字樣。
⑵體檢考核對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另行通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①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非普通全日制學歷人員除外,下同)、畢業證、有效驗證期限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業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戶籍所在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審核表原件,網絡報名同底照片一張。
②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或正在辦理的有效證明)和本款第①條規定的其他材料。
③網上自行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和成績表。
2.招聘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以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在現場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
⑴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畢業證、有效驗證期限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戶籍所在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審核表原件,本人親筆填寫《2016年長汀縣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師范類畢業生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3張1寸彩色白底近照。
⑵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或正在辦理的有效證明),以及本款第⑴條規定的其他材料。
3.職業中專學校專業教師
⑴非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畢業證、職業(教師)資格證、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和2張1寸彩色白底近照,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戶籍所在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審核表原件,本人親筆填寫《2017年長汀縣公開招聘職業中專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⑵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報到證、畢業證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表》和本款第⑴條規定的其他材料或相關證明材料。
材料復印件均為A4紙。《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前先到我局開具介紹信。
六、應注意事項
㈠公開招聘采取第一輪招聘和補充招聘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每輪招聘中只能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將進行補充招聘。已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且第一輪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補充招聘按照第一輪公開招聘的程序進行。
㈡報考對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由應聘者本人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㈢報考對象應提供準確的聯系電話,開通短信功能并保持暢通,部分通知將以短信形式發送,無法聯系所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㈣有關通知、公示將在縣政府政務公開欄、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和長汀教育網(http://福建省長汀縣教育局.政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