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學、初中教師和非專任教師人員考試
招聘教職員的筆試、面試工作由江門市蓬江區人社局、教育局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同)組織進行。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在蓬江人社局網(網址:http://pjrsj.pjq.gov.cn/index.asp)及蓬江區基礎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pjedu.jmpj.gov.cn)公布。
(1)筆試
①筆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②筆試地點: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③筆試內容:
筆試采取100分制,內容是公共知識(含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占40%)和應聘科目教學所需具備的專業知識(占60%)。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報考科技職位的參加物理科目筆試。
④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布。
(2)面試
筆試完成后,根據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的合格分數線,分學科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①時間:2017年5月下旬開始,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為準。
②地點:具體安排以網上公布為準。
③內容:面試采取100分制。面試要求在面試公告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④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60分鐘內現場書面通知考生。
2、高中專任教師考試
考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非專任教師除外),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1)初試
①時間:5月5日上午8:30開始。每個考生的初試時間為5分鐘。
②地點:江門市蓬江區棠下中學高中部(江門市棠下鎮棠下大道10號)。
③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對教育情況的掌握。
④其他事宜:初試成績在初試結束60分鐘內現場書面通知考生,當天分學科現場公布考生(考號)初試成績,初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并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分學科按1:3比例入選復試)。
(2)復試
①時間:5月5日下午2:30開始。考生備課和上課各為20分鐘。
②地點:江門市蓬江區棠下中學高中部(江門市棠下鎮棠下大道10號)。
③內容及形式:采用“上課”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素質。
④其他事宜:復試成績在復試結束60分鐘內現場書面通知考生。當天分學科現場公布考生(考號)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復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面試中如安排有技能測試或實操的學科,其技能測試項目的成績占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1、確定體檢對象: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
2、提供資料:參加體檢考生須提供如下資料的原件,凡不能全部依時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1)計生證明(證明考生本人的婚姻狀況,寫明是否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等內容。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供,鎮級計生部門加意見并蓋章;應屆畢業生的由學院或系出具。不能用《未婚證》代替)。
(2)無犯罪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學院、系提供)。
(3)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公辦教師所在學校出具并有上級教育部門同意的方有效)。
3、其他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于6月上、中旬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逾期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審核報考資格和審查個人檔案。
(六)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在同職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1、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3、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機會的。
(七)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人員,由區人社局發布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后由區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考生被錄用后,不按原來職稱崗位聘任,而是根據分配所在學校的職稱、崗位空缺情況給予聘任。
2、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備注2:擬錄用人員,戶口在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三區以外的須遷入江門市蓬江區戶口,方能辦理報到手續。
四、聯系辦法
單位: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勝利路135號
電話:0750—8220646,3226160(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人事與師資管理股)
聯系人:吳老師,古老師
備注3:考生在報名時要留2個手機聯系電話,若因填寫聯系電話有誤、考生報名后更改電話號碼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聯系到考生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及辦理聘用相關手續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