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報名。
(一)網絡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考人員登陸安溪教育信息網(http://www.fjaxedu.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附件2),填寫后將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axxjyjrsg@163.com。同時,將所有報名材料裝袋密封,在袋上寫明學科及姓名,郵遞至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1414室,郵政編碼362400)。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4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二)報名確認所需材料
1.《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17年7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4.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
5.在職人員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證明;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報考資格審查
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安溪縣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負責。
四、考試
考試采取綜合能力面試(包括片斷教學)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綜合素質。考試滿分100分,應聘者得分在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考試具體事宜將在“安溪教育信息網”發布。
五、資格復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復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如未能提供證書原件,須先提供相關證明,但最遲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同一崗位,考試成績相同的,按以下順序依次優先確定:①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②學歷高低;③雙學位(雙學歷)。
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將在“安溪教育信息網”發布。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的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安溪教育信息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安溪第一中學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在安溪第一中學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安溪縣教育信息網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安溪縣教育信息網相關信息。
2.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3236030。
4.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