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交自薦書一式一份。
(二)材料審核
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方式
采用面談方式進行。
(四)面談時間
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9:00——17:30。
(五)面談地點
云南師范大學呈貢主校區西區田徑場。
(六)面談形式
采用問答的方式進行。
(七)面談工作人員
由自治縣監察局、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縣教育局、自治縣第一中學、自治縣第二中學、自治縣民族中學、自治縣職業高級中學、自治縣特殊教育學校等部門人員組成。
四、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通過崗位面談后的考生當場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
五、聘用
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結束后,經考核合格,錄用為正式教師。
六、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范疇
應屆畢業生是指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的學生。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羅之有
聯系電話:座機0879-5118662
手機13987934555
七、相關要求
(一)試用期間,如果乙方(聘用者)確實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學生家長及學校反映強烈,或年終考核不合格,學校有權解聘乙方。
(二)為了保證人員基本穩定,聘用者七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離我縣或辭職,若乙方7年內調離我縣或辭職的,必須向甲方繳納違約金10萬元。
(三)就業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八、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2017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招聘緊缺人才公告在景谷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
附件:2017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招聘緊缺人才簡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