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特別要考察與擬招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四、體檢辦法
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按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醫院應是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醫院應根據體檢標準出具結論。體檢只能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福清教育局信息網(網址:www.fqedu.gov.cn)公告欄內公示三天。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應聘畢業生的考試綜合成績、組織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第一輪招聘的擬聘用對象根據報考崗位學科志愿,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具體崗位。補充招聘的擬聘用對象根據報考崗位學科志愿,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第一輪招聘后剩余的崗位。
六、公示招聘結果
對擬聘人員按規定在福清教育信息網、福清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組織擬聘人員公開自愿選擇聘用學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擇校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與用人學校(報考教學點的需與主管局)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至少連續工作滿五年以上。
八、其他規定
(一)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二)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四)筆試、面試成績公布前,市教育局將為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并在相關網站發布。
(五)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位、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六)小學數學學科崗位除相應專業外,還允許物理、化學、生物專業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學科崗位除相應專業外,還允許政治、歷史、地理、法學及人文教育(歷史學科方向)專業畢業生報考。
九、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教育紀工委的監督,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在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嚴肅干部人事紀律的通知》(榕委組綜[2006]14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公開招聘各個環節工作紀律,做好命題、考試等環節的保密工作以及招考工作中有關的回避工作。
十、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
十一、具體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二、我市教師招聘面試考務、成績公布、考核體檢、擇校及辦理聘用等相關事宜,敬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福清教育信息網”上的公告欄中的通知。錯過網絡通知的規定時間,視為自動放棄。
福清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