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為準),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專業科目測試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共同組織,報考崗位編碼為2017050301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采取專業科目筆試方式進行;報考崗位編碼為2017050101、2017050102、2017050103、2017050104、2017050105、2017050106、2017050107、2017050108、2017050201、
2017050202、2017050203、2017050204、2017050205、2017050206、2017050207、2017050208、2017050209、2017050210的崗位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筆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知識》×50%+專業科目筆試×50%+政策性加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科目面試的,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專業科目面試成績×40%。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實際繳費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崗位編碼為:2017050102、2017050103、2017050105、2017050106、2017050107、2017050108、2017050204、2017050205的崗位在上次公招中未達到開考比例進行了崗位調減(取消),在崗位和報考條件與前次不變的情況下,按照川人社辦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7年3月29日通過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crs.gov.cn/)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http://www.pcjkt.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17年4月14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納的銀行卡賬戶。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經組織選派、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役相關證明、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7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交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平昌縣江口鎮新華街東段102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加分材料遞交時間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將在其門戶網站將加分情況向社會公布。
公共科目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進行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平昌縣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3日內到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平昌縣江口鎮新華街東段102號)申請查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筆試
專業科目筆試內容:村小語數崗位(崗位編碼:2017050301)按語文、數學各占50%進行命題,滿分為100分。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下午2:00—4:00。
專業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專業科目面試
專業科目面試主要以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范圍為所報崗位涉及到的學科,說課時間為10分鐘,專業科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科目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報考崗位編碼為2017050101、2017050102、2017050103、2017050104、2017050105、2017050106、2017050107、2017050108、2017050201、
2017050202、2017050203、2017050204、2017050205、2017050206、2017050207、2017050208、2017050209、2017050210進入專業科目面試的考生根據各招聘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按照川人社辦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執行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直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與最后一名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科目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平昌縣監察局共同組織實施,
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在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平昌縣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參加,并向審查單位交驗與應聘條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職者還須提供報考前所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后,在面試前一個工作日領取《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專業科目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下同)。
專業科目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專業科目面試通知書》。成績將在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昌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