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內容及形式:考試分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進行。答辯委托專門考試機構命題,答辯時間3分鐘,主要考察綜合分析、應變、人際關系處理、語言表達、儀表氣質等綜合素質,考生答辯成績低于80分則淘汰,不進入說課環節。說課內容現場抽簽確定,說課時間8分鐘,主要測試專業教學能力,說課的備課時間30分鐘。
2、考試成績計算辦法:答辯和說課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下評委評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作為應聘者的成績。
總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總成績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3、確定擬聘對象:各招聘崗位以總成績進行排名,總成績相同的,則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按招聘職數1:1的比例初步確定擬聘對象。
(六)體檢
擬聘對象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在校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蘆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市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區教育局根據學科教師需求分配到城區或農村學校。擬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教師崗位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蘆淞區人社局0731-28580617
蘆淞區監察局0731-28580628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32
五、咨詢
咨詢電話:蘆淞區教育局0731-28580676
本次招聘政策由蘆淞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17年株洲市蘆淞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數、崗位和資格條件
株洲市蘆淞區人社局
株洲市蘆淞區教育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