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省臨朐縣將公開招考教師185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5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將招考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計劃
具體招考計劃見附件1。
二、招考范圍及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等行為記錄;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
3.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目前無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出具的筆試、面試合格證明進行報名,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同時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4.應屆畢業生考生不限戶籍;其他考生限濰坊戶籍(或生源地為濰坊);
5.報考高中(含職教中心)教師職位的研究生,本科專業須與研究生專業一致;小學語文教師職位限文科類專業報考,小學數學教師職位限理科類專業報考;幼兒教師職位限師范類專業及非師范類學前教育、音、美專業報考。
三、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招考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臨朐縣2017年招考教師報名表》、《臨朐縣2017年招考教師誠信承諾書》各1份。
2.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出具的筆試及面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應屆畢業生: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其他考生: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生源地證明)、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組織專門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提報虛假材料者,取消報名考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整個過程, 對不符合招考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1:3的,可將空缺的崗位計劃調整到其他緊缺專業崗位。其中,舞蹈、足球和書法分別調整到相應學段的音樂、體育和美術專業崗位。
(三)繳費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試講入圍人員繳納試講考務費7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兩種形式進行。其中,面試采用試講的形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職位加試專業技能。
1.筆試(100分)。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知識、教學基本功等方面。
2.面試。面試人選根據招考崗位和招考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同一崗位招考計劃在10人以下的,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考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招考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1)試講(100分)。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實際教學能力、課堂組織能力、教材駕馭能力等。試講按學科分組,試講順序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幼兒教師職位由考生隨機抽取1個活動主題,在40分鐘內設計一堂幼兒教學活動課,并在15分鐘內完成展示。
(2)加試(100分)。音樂職位加試主項(即所學專業,占35%)、副項(占25%)、鍵盤自彈自唱(鋼琴,占40%),主項不是器樂的,副項必須加試器樂。體育職位加試跳遠、武術、籃球、足球、技巧等項目,各項目均按20%的比例計分。美術職位加試人物速寫(時間為20分鐘,占30%)和色彩靜物寫生(時間為2個小時左右,占70%)。音樂職位考生須自帶特長樂器,美術職位考生自帶畫板和其它考試用品。
考試原始成績將及時向考生公布。同一學科分組進行考試的,考試成績采用修正系數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