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布拖縣人社局牽頭,布拖縣教科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詳見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實際參考達不到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本次進入面試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即: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我縣本次實際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凡低于控制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給《面試通知書》。
(1)《報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網上自行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照片須在表上清晰完整顯示);
(2)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ɑ驊艏C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審原件留復印件;
(3)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2002年以后畢業的考生(大專及以上)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2017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者,須提供蓋有院校鮮章的學籍證明(證明內容需有院系、專業、畢業時間、學籍號、是否全日制、是否師范類等信息);
(6)戶籍未在我縣且符合報考本縣的考生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A、父母一方在本縣工作、退休的須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
B、夫妻一方戶籍在本縣的,提供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材料。
提供證明材料不齊或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報考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不再進行遞補。因遞補取得復審資格的人員,由布拖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所留聯系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因筆試缺考或面試審查等原因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面試正常進行。
(二)面試
面試在布拖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布拖縣教科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程序等另行通知。具體事項在布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bt.lsz.gov.cn/)上公告。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保留小數點兩位)
語數崗位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彝漢雙語崗位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90%+彝語文×10%+少數民族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成績仍然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彝漢雙語的按彝語文成績高低確定);成績仍然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二)體檢標準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同時進行尿檢。體檢、尿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體檢(尿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尿檢)時間、地點及體檢人員名單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或尿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和因體檢(或尿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六、考核
由布拖縣人社局、布拖縣教科局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考核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的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布拖縣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縣人社局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考者,按總成績和所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在規定選崗時間不參加者,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報名時未提供畢業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前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及聘用資格。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出現的空缺名額均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所規定的人員須繳納違約金。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布拖縣教科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599728(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52153(布拖縣教科局)
監督電話:0834-8531143(布拖縣紀委、監察局)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報名考生要合理安排時間和路線出行,避免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