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持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2017年3月25日,10︰00-12︰00時(北京時間)
2.筆試地點
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考查考生對幼兒教育相關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考查重點為幼兒教育基本知識及其應用能力。(詳見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筆試說明)。
⒋試卷命制
試卷用漢語命題并要求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答題,試卷滿分100分。
5.筆試成績及筆試分數線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考生登陸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雙湖網http://www.blsdj.com網站查詢。
㈣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3月28日
2.面試地點: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內容:(詳見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面試說明)。
4.面試要求:
⑴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面試準考證到面試地點報到,并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
⑵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證原件和面試準考證。面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⑶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⑷嚴禁考生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取消面試資格。
㈤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㈥體檢、政審
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和總成績排名確定,由博樂市教育局會同博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提前1天到報名處領取體檢單(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到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新教師〔2010〕8號)、《關于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補充通知》(新教師辦〔2011〕14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查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崗位出現的空缺,按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博樂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考生按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㈦調劑
調劑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博樂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對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未被報考崗位錄取的考生,根據崗位需求,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調劑到空缺崗位。
㈧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
由博樂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市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并進行公示,通過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雙湖網http://www.blsdj.com網站,公示七天。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博樂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㈨崗前培訓
由博樂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新招聘教師崗前培訓,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㈩工資待遇與管理
按照“同城同待遇”招聘教師待遇參照自治區招聘的雙語學前教師工資標準。此次招聘的雙語學前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等費用分別由市財政予以保障。新招聘教師報到后,一律實行聘用制,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學校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根據表現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若未續聘,視同為自行解聘。
四、監督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自治州、博樂市紀檢、監察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招聘簡章由博樂市學前雙語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7.3.1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報名表.xls
2017.3.1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政審表.xls
博樂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前雙語教師崗位設置申報表上報.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