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應聘人員按報考學科職位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教育類通用能力測試。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筆試時間90分鐘,實行150分制,90分以上合格。達不到合格分數的取消應聘資格。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8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報考條件及各學科職位人數,分別按1︰3的比例從筆試人選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當名次出現并列時,則按試卷題次順序的卷面得分高低確定,依此類推;若筆試人數達不到1:3的,則以筆試達到合格分數人員列為面試對象。
經筆試確定的面試對象(2017年3月8日晚上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公布),在面試開始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以及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等,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問答方式,由評委組對考生進行提問,考生根據所提問題進行回答,同時結合考查應聘者的報考動機、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10分鐘,由9名評委進行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
面試時間:2017年3月9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
不按規定參加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也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五、初定擬招聘人選
面試合格的考生,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入圍分數。根據招聘職位人數在合格分數線上入圍人選中,按報考職位志愿依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到低1:1的比例初定擬聘用人選,在華師現場與擬聘用人選根據報考職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如華師現場初定擬聘用人選放棄,則按報考職位志愿入圍人選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如現場簽約之后擬聘用人選放棄的,則不再遞補。簽約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時間半天。
六、體檢
擬聘用人員必須按區教育局的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揭陽空港經濟區教育局屬下高級(完全)中學負責。不按規定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精神,經體檢合格的考生列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查閱個人學生(人事)檔案。
經考察不合格者,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無效,取消其應聘資格。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由區教育局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東揭陽空港經濟區人事信息欄目和揭陽空港經濟區人才招聘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揭陽空港經濟區教育局報揭陽空港經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入編手續后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本區同等條件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被確定為初聘對象的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的,按放棄聘用資格處理。若因自動放棄招聘或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出現招聘人數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所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被聘人員試用期滿后四年內不能要求調動。
十、其他事項
(一)咨詢聯系電話:0663-8777335、8776471(區教育局)。
(二)投訴電話:0663-8779140(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63-8474186(區教育局)。
(三)本實施方案由揭陽空港經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揭陽空港經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