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7年嶧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勿著制式服裝照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實行人事代理的,還須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9日
綜合類:上午9:00—11:30
教育類:下午14:00—16: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分類確定。
筆試成績,在嶧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綜合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育類崗位采取說課、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計劃在9(含)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選確定后,按規定程序統一公布。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再次出現并列時追加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試同類別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面試具體方式、時間和地點在嶧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學業)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
體檢在縣級(含)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參加面試并考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當月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填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制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電話:0632-7799900、7716029(教育局)
附件1:2017年嶧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zip
附件2:2017年嶧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zip
嶧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