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2。筆試總分100分,筆試內容包括專業科目(占80%,為所報科目相關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占20%)。筆試均使用漢語言文字答題。
(三)面試
面試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2。面試分為結構化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部分。其中結構化面試成績占40%,專業能力測試占60%。重點考察考生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教師基本功、教學實踐能力等。面試均用漢語答題。
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按崗位職數由高到低依次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情形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體檢前三日內不得飲酒,體檢當日早晨空腹,體檢費用考生自理。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需當日申請復查,經師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體檢不合格,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環節。考察主要全方位了解擬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人際關系、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等,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對被考察者作出全面、客觀的書面考察結論。考察結論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報師人社局審查備案。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七師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師人社局審批后,按規定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擬聘人員。因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師人社局審批后,試用期滿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四、監督
師主管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用人單位自覺接受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考原則和招考規定。對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的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七師門戶網公告為準,將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務必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各項考務活動,屆時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簡章由師人社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師人社局研究決定。
監督舉報電話:0992-3906059
第七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