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學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后,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核。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內容:包括學科能力、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面試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采取說課方式(主要環節為說課和現場提問,時間5-10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其中舞蹈教師說課環節還包括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另外計算;市幼兒園幼師的面試采用試講方式,主要環節為試講(5-10分鐘)和才藝展示(3分鐘以內)。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素養、領會教材的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等。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為株洲市十八中。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設立綜合成績合格線,文化類(語數外理化生政史地)低于75分、小科類(文化類之外)低于70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綜合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計劃。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三甲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市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31-22663736。
監督電話:市教育局0731-22663622;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計劃(二)
株洲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