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陸考務網站查詢),本人須提交筆試準考證、填寫完整的《煙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親筆簽名的《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兩張與提交報名系統同底版2寸照片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對應聘萊州市公安局警務訓練大隊監所管理崗位的,現場資格審查時還須依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體檢標準和要求進行有關項目初查(有關內容見資格審查時通知)。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畢業證(應屆全日制統招畢業生提交院校教務處出具的學歷、專業證明信﹤格式見附件3﹥或就業推薦書,研究生學歷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并提交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全日制統招畢業生于2017年8月底前提供)、身份證。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和學位認證材料。應聘教育類G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已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交用人單位和人事主管部門(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應聘證明信(格式見附件2)。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交其他相應材料。現場提交材料不全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后的兩日內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試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試結束后兩日內提供。
未按規定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現場資格審查提交虛假材料的、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如出現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因棄權或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的空缺,經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試
招聘考試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時間
各類招聘崗位筆試均考一科。
綜合類A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醫療類B、藥學類C、檢驗類D、中醫類E、護理類F等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16:30。
教育類G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19日下午14:00-16:30。
2、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進入面試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5(含)-15人的,按1:2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15(含)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范圍;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聘用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筆試成績合格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考務信息查詢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按照魯價費函﹝2008﹞13號文件的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享受減免筆試考務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免繳面試考務費。
應聘綜合類A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應聘醫療類B西醫醫師、護理類F崗位的,面試分別采取臨床基本操作、護理基本操作測試方式;應聘醫療類B其他崗位、藥學類C崗位、檢驗類D崗位、中醫類E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應聘教育類G崗位的,采取講課測試方式。面試實行百分制。為保證人員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重新面試,并以重新面試后的總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考務信息查詢網站上公布。
面試結束后,對進入萊州市公安局警務訓練大隊監所管理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須按規定參加體能測評,相關標準參照錄用人民警察標準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對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能測評時間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按計劃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如經考察不合格或發現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招聘簡章規定的行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對應聘萊州市公安局警務訓練大隊監所管理崗位的考察,按照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對招聘崗位考察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辦法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萊州市公安局警務訓練大隊監所管理崗位的體檢標準,還須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標準執行。體檢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負擔)。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當日復檢項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向招聘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復檢,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項目由招聘主管機關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有關體檢費用由申請復檢一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應聘人員沒有征得體檢組織機關同意,不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或復檢,視為棄權。應聘人員不服從主檢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