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身份證;②學歷證書;③高中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計算機等級證書;⑥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張;⑦自薦材料1份。
4、2017屆畢業生,暫未辦理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者,可憑《就業協議書》或就業推薦函(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憑《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報名;簽約必備。
以上相關證書、證件等信息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二)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應學科知識,以高中為起點,高考難度。
各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才能進入體檢環節。
(三)面試和片段教學(占綜合成績的30%)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則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具體說明如下:
面試(占綜合成績的10%)
1、提問與交流。重點考察普通話水平、口頭表達能力、認知水平、思辨和應變能力、師德修養、人文關懷等。
2、片斷教學(占綜合成績的20%)
組織方式:考生按規定完成備課,再面向評委上課15分鐘。
內容范圍:招聘崗位相應學科的現行高中教材,具體內容和順序由抽簽確定。
(四)、課堂教學(占綜合成績的30%)
1、綜合筆試、面試和片段教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試教的人選。
2、抽簽確定上課內容、班級和順序。
3、進課堂面向學生上課1節。
(五)體檢。綜合筆試、面試、片段教學和課堂教學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實施。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按照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各種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遞補。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如遇體檢棄權、體檢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條件、不按期簽訂聘用合同等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綜合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綜合成績根據面試、片段教學、課堂教學成績按比例合成),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八)聘用。公示后經市人社局核準的聘用人員,由縣一中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列入湘潭縣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聘用人員見習期為一年,見習期的管理、考核由縣一中負責,其晉級和福利等有關待遇與在編教師一致,工資由縣財政發放。未按期上崗、未按期辦理聘用手續或見習期結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工作相關政策和問題由縣一中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電話:0731-57881244、聯系人:陳老師18907320752
2017年湘潭縣一中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請點擊下載:湘潭縣第一中學2017年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