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面試時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1)武漢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武漢市2017年度示范學校專項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2)學習成績單、學生證、二代身份證原件;(3)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證明等資料,以及應聘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
資格復審原則上分地區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經審核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免予筆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筆試和復試。面試時間為12月26日,筆試時間為12月2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面試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和通過武漢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武漢市2017年度示范學校專項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面談形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言語表達、舉止儀表、基本教育教學能力及素養。
面試結果當場公布,分為“通過”、“不通過”。面試通過者方可進入筆試。面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
博士研究生面試通過的直接進入復試,不占復試人員指標。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等師范通識內容。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
(三)復試
復試時間為2017年1月上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復試采取說課、試講等方式。根據崗位要求,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計算機等學科需測試專業技能的,應聘人員應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一定比例計入復試成績。
五、考核、體檢
按照考生筆試與復試成績4:6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并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人選。
六、公示
經考核、體檢合格的,在相關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崗位認定登記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協議,辦理崗位認定登記手續并簽訂試用期合同。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待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派遣手續。對本次專項招聘的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本公告由武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請參加應聘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3、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咨詢電話:武漢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027-65608497;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27-85778225;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武漢市人事考試院,027-82618011。
附件: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