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設合格分數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按1:3的比例,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進入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招聘考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事宜另行通知。
(一)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于2016年12月28日9:30至12月30日15:00期間,登陸“吳中教育熱線”網站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日期:初定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與獲得面試資格人員信息自2017年1月13日上午9:30(周五)起在“吳中教育熱線”網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網查閱。
(三)面試
具有面試資格者,按“吳中教育熱線”網站的公告說明,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采取以試講為主的專業面試,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進行備課、試講。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關于考試費用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的筆試、面試費用為每次各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六、體檢、政審、公示、錄用及管理
蘇州市吳中區教育局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通知其到指定醫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及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蘇州市吳中區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政審合格者應在規定時間內與蘇州市吳中區教育局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按不符合報名條件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取人員名單在“吳中教育熱線”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報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用手續。在辦理錄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或政審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2016年蘇州市吳中區教育局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80337。
八、本《簡章》由吳中區教育局、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67081181。
蘇州市吳中區教育局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