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與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方式:為說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為15分鐘。內容為所報學段的相關學科教材內容,采取先備課后說課的方式;報考小學語數的教師可以選擇語文或數學任一科進行說課。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沒有形成競爭性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到競爭性崗位錄取人數(同類面試形式、同組考官、不考慮遞補)的最低面試成績方可列為體檢對象。
3、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規則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要求加試一場筆試。
(六)體檢
體檢對象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察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人依次遞補一次。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以接受競聘人員的咨詢和社會的監督。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新田政府網、新田教育網及招聘信息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單位人才招聘人員備案表》報人事編制等部門審核、備案。
(十)聘用
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為6個月。
六、聘用人員權利和義務
1、聘用人員編制屬于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
2、聘用人員在新田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七、其他事項
1、教師招聘工作在人大、組織、紀委(監察)、編辦、人社等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并發布公告。
2、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其他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舉報或投訴電話:縣紀委(0746-4712255)
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