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教師招聘對象和條件(40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中學教師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2、小學教師
列入“國家211工程建設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二)招考條件。
參加招考畢業生需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人師表。
2、學業成績優良,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3、身體健康,形體端正,適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4、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