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合格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學科(專業)需求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已就業的考生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不得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學科(專業)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浦口區政府網、南京浦口教育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經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簽訂試聘用合同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招聘咨詢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
025-58530879
五、招聘監督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監察室:025-58886604
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58883228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