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不得委托他人。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比例須達到3 :1,達不到該比例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1.報名時間:2016年 12月5日—2016年 12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 12月5日受理師范類畢業生報名,12月6日受理非師范類畢業生報名。報考者應遵守報名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興城市教育局(四家村東、遼寧財貿學院北側)一樓會議室。
3.攜帶材料:(1)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非師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未就業證明或未就業承諾書;(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3)報名費100元。
4.資格初審:報名時由興城市教育局、監察局、人事局、公安局、衛生局進行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報考。
5.填寫報名表: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填寫《2016年興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6.領取準考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12月12日8:30—16:30到興城市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試題內容:
(1)小學、初中:
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30%)、心理學(30%)、新課程改革(20%)、教師職業道德(10%)、教育法律法規(10%)。
(2)幼兒教師 :
學前教育理論基礎知識。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市人社局根據筆試結果劃定合格分數線。
2.試題題型:客觀性試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0:40。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學科崗位總數1:2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出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考生檔案及其它證件進行復審,擬聘用人員需提前準備好本人檔案和各類證件原件,在規定時間內不提供者,視為自動棄權。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試講資格。缺額按考生分學段分學科在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四)面試試講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小學、初中教師面試
(1)內容:應招學科教材
(2)形式:微型課
(3)時間:10分鐘
(4)小學、初中音樂、美術教師加試基本功考核(基本功考核滿分50分,微型課滿分50分)
音樂教師加試:彈唱(滿分25分):現場抽一首歌曲,邊彈邊唱;樂器或舞蹈特長表演(滿分25分):自己準備樂器或舞蹈伴奏帶(盤、卡),時間限定5分鐘。
美術教師加試:現場繪畫(靜物寫生,滿分50分,時間60分鐘)
2.幼兒教師面試
(1)基本功考核(滿分50分)
彈唱(滿分25分):現場抽一首歌曲,邊彈邊唱。
舞蹈(滿分25分):自己準備一個5分鐘以內的舞蹈,伴奏帶(盤、卡)、道具自備。
(2)微型課(滿分50分)
講課時間為10分鐘。
參加面試的考生,如有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