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分為答辯和說課兩個環節。由評委小組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的答辯和說課成績。
(1)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設最低分數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說課環節。
(2)說課:答辯成績在80分以上(含80分)者,進入說課環節,說課時量為8分鐘,說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3)總成績計算辦法為:
總成績=答辯成績×20%+說課成績×80%
答辯、說課、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答辯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說課成績高的排前。
(五) 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筆試成績高的進入)。
(六) 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八) 公示與聘用
(1)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審批,辦理錄聘手續。
(3)由擬聘對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納入招聘計劃的用人學校。
(4)新招聘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三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六、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紀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957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65605 天元區紀委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七、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彭老師)
E-mail: 897649227@qq.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附件4:2017年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