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政策規定加分,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面試資格審查時將以下材料一并交到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進行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面試
(一)面試形式
教育系統的面試形式為說課,其他系統的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確定面試人員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三)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
面試資格審查由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由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7年2月20日前采取電話和發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 份;
(4)2017年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等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環節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其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室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主要范圍
結構化面試: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
說課:考察對教學內容的處理、課堂教學的組織、教學手段的應用,以及教態和學生學習興趣調動的能力、教育教學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學基本規律、教育教學方法的應用等。
(六)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三江人才網等原發布招聘公告網站對考試總成績進行公布。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如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由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與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有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科專業技能操作。
(二)體檢標準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教育系統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行。
(3)其他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或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