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主要通過筆試(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和面試(試講考核)兩個項目進行。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兩項加權后計算總成績。
(二)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簡章。將此次招聘簡章發布在達拉特之窗、達拉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達拉特教育網等網站,進行廣泛宣傳報道。
2.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核。抽調專人組成報名、資格審核小組,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
3.考試。此次招考教師要求按學校分學科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根據報名人數調整招聘名額。
(1)筆試:聘請專家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蒙古族學校教師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及所學專業為基本內容;民族幼兒園教師考試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周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論》、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及其他專業知識為基本內容,報考樂器類教師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其他科目均要求用蒙古文作答。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內容以我旗蒙授小學、幼兒園現行教材為準,統一命題,試講前兩小時抽簽決定試講題目,封閉備課。其中報考蒙古族舞蹈、馬頭琴、古箏、二胡、三弦、四胡和幼兒園教師在面試時加專業素質(專項素質)測試,試講和專業素質測試各占50%。
4.體檢與考察。根據筆試與面試總成績按學校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要在發布招聘簡章的媒體上公布。體檢要到招聘領導小組統一指定的旗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考《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
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者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應在發布公開招聘簡章媒體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者,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6.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五、待遇
(一)招聘的教師實行一年試聘期,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給予正式聘用,享受達拉特旗正式教師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試聘期間享受地方津貼補貼。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招考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
1.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需出具戶籍證明。
(三)此次招聘教師,須在我旗學校(幼兒園)服務期滿八年,服務期間不準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或調離達拉特旗教育系統,否則予以辭退。
(五)招聘教師在辦理正式招聘手續前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交回教育局,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本方案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