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教師招聘注意事項
(六)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的視為無效。
2.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名稱完全一致;畢業證書上的名稱必須與所報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名稱完全一致。
3.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與公告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結果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報考四平市事業單位。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員對考生報名信息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關資格證明材料,考生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國外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等材料。
5.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工作經歷、職業(執業)、從業資格等所有條件的時間截止點均為2016年11月15日。到2016年11月15日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面試時需要攜帶筆試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面試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7.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