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具體考試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筆試成績根據學科計算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面試成績的60%和筆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在筆、面試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及相關學校網站上發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人事網、寧波教科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其中要求的英語八級證書須于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報考人員為國(境)外留學畢業生的,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如屆時上述二類人員未取得相應認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及英語八級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被錄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錄用人員須在被錄用起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聯系電話:0574-89183384(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符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
(五)監督電話:0574-89183361(寧波市教育局監察審計室)。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
寧波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