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1名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加試。
(二)體檢。體檢由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察。由各地及招聘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通遼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主管機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
(二)應聘者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者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區、各部門(單位)對報名資格審查負總責。對因資格審核不嚴格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均在通遼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本簡章由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通遼市2016年度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請考生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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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