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投遞應聘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材料審核、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等測試。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學校上報的應聘者材料進行復審,確定參加進入應聘程序名單。
3、經應聘者與招聘單位雙向選擇后,由招聘單位按擬招聘計劃1:1比例向松江區教育局人事科報送參加綜合測試人員名單,經教育局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通知相關人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筆試、面試、教育人才準入測試、心理測試),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錄用人員。
4、通過綜合素質測試的人員經網上公示無異議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凡不能按時畢業和取得學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條件、不能按要求準時報到者,就業協議終止履行。
六、招聘時間安排
第一批(2016年11月---2017年2月)
(1)2016年11月5日——11月25日,學校組織招聘、面試,按要求與批準計劃1:1提交應聘材料。
(2)2016年11月25日——11月30日,教育局審核并確定資格名單。
(3)2016年12月10日,區統一考試、面試
(4)2016年12月11日、12日、13日參加市心理及綜合測試。
(5)2017年2月公布擬錄用名單。
七、應聘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提交原件和復印件至招聘單位,原件由招聘單位審核,復印件由招聘單位上交)
1、應屆畢業生
(1)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在校期間成績單(就讀學校蓋章有效)。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科者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4)大學英語水平等級證書(非英語教師崗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英語四及以上水平(其中應聘學前教育、音樂、美術、體育學科教師崗位者原則上應達到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水平)。
(5)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師范生提供學校證明。
(7)研究生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8)高中畢業證書。
(9)課堂教學能力評價表(由學校相關考核人員簽名)。
2、在編在崗教師
(1)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或聘用手冊(顯示近期被聘用)。
(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顯示單位和近期情況)。
(3)最近一次工資審批表
(4)戶口薄(必須具有上海市常住戶籍,戶口要有顯示地址的一頁)。
(5)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還需提交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教師資格證書(幼兒教師還須有幼兒教師上崗證)。
(8)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9)區級以上教育教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
(10)課堂教學能力評價表(由學校相關考核人員簽名)。
咨詢電話: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人事科,朱老師021-37736326,蔡老師021-37736344,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2016年11月3日
附件下載附件:2017年松江區教師招聘(第一批次)崗位一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