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招聘程序為:報考(網上+現場)——資格復審、招聘單位面試——統一筆試——統一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
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招聘程序為:報考(網上+現場)——資格復審、招聘單位面試——統一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
(一)報考。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方式為網上報考+現場報考。
網上報考時間為:2016年11月14日—16日。網上報考方式為:考生登錄東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統(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進行報考,招聘單位須在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網上報考考生的資料審核工作,擇優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并通知入圍面試考生到現場報考點進行資格復審。
現場報考時間為:2016年11月24日9:00—17:30;地點設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行政樓A座南面廣場(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辦公室前面)。現場報考方式為:考生現場提交紙質材料進行報考,并必須于2016年11月22日—24日(當天24點前)登錄東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統(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填報基本信息和申報崗位才能完成報考。原網上報考未能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可以繼續進行現場報考并重新在網上申請崗位。
(二)資格審核。網上報考并確認入圍招聘單位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于現場報考期間提交紙質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報考的考生亦須提交紙質資料審核。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現場復審和報考提交紙質材料如下:
1、內地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和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方面的復印件。2017屆師范畢業生須提供:①教師資格類別認定需要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他符合報考資格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或以下證書:①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成績。
4、非東莞戶籍社會人員具有教育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須提供相關職稱證書復印件。
5、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6、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復印件;非公職人員人事關系掛靠在人力資源部門的須出具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公職人員,含人事關系仍掛靠在原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東莞市內民辦教育機構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內的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證明須由校長或法人代表簽署;東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師報考須提供與公辦學校簽訂的《東莞市公辦中小學聘用合同制教師合同書》和在職證明。
7、社會人員報考須提供初級及以上職稱;
8、個人學習和工作情況總結(公職人員須在當中寫明現職單位,包括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的)。
(三)考試。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考試分為招聘單位面試、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考試分為招聘單位面試和統一考核。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由市教育局負責;招聘單位面試環節由直屬學校和鎮(街)教育主管部門負責,面試形式不限,成績不計入總分。招聘公辦普通中小學校教師(面向畢業生)崗位總成績=統一筆試成績×30%+統一考核成績×70%;招聘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總成績=統一考核成績。統一筆試和統一考核實行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統一筆試成績須≥60分,統一考核達標成績須≥80分,否則成績均不計入總分。
1、招聘單位面試。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內容和形式由招聘單位自定。面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27日,面試地點:報考普通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地點設在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具體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報考中職專業課教師崗位面試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面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面試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候分室候分,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應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招聘單位面試環節不設統一達標分數線。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情況,在符合崗位要求人員中按崗位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推薦人員進入統一筆試環節;面試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招聘單位可放棄推薦人員進入筆試和考核環節,招聘單位須相應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
2、統一筆試。統一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考場安排見考試通知單,統一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中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35%,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5%,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35%(高中階段知識),各學科課程與教育學論知識占15%。小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40%,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0%,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50%(小學10%、初中30%、高中階段知識10%)。中小學類學科命題范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占50%,各學科高等教育階段專業知識占10%,各學科專業基礎主干知識占40%(小學10%、初中30%、高中階段知識10%);其中,中小學信息技術學科命題方向以中學類為主。
本次招聘統一筆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輔導機構。統一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百分制),不達分數線的成績不計算入總成績。本次統一筆試設查分環節,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申請查分(申請表見附件)。
3、統一考核。
普通科(含中職專業科,音樂和美術除外)考核:上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下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試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10分鐘為片段教學,5分鐘為考官提問。
音樂科考核:上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下午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試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5分鐘,其中10分鐘為片段教學,5分鐘為才藝展示環節,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專業方向自定才藝展示內容,道具只提供鋼琴和簡易音響,其余須自帶。
美術科考核:考核內容分為上午考才藝展示環節和下午考片段教學環節。全部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上午7:30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核內容為才藝展示環節,考試時間為8:30——11:00,考試內容為命題作品一幅和現場創作自定義作品一幅。全部考生下午參加片段教學環節考試,考生須于2016年12月4日12:45前到達指定備考室報到,遲到者取消考試資格,考核內容為片段教學,現場提供片段教學課題,考生提前約45分鐘備課,考試時間為10分鐘。
音樂(美術)學科考核成績=個人才藝展示成績占40%+試講成績占60%。
統一考核分學科進行,具體安排見考試通知單,其中片段教學環節考試范圍為中小學(中職)教材。考試結束后,考生需在考場指定候分室等候并領取簽名確認考試成績后方可離開,統一考核成績不達80分(百分制)的不予錄用。
分崗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出現2人以上考試總成績相同,則先按統一考核成績、后按統一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精神,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計劃生育證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審核表。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和東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設六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工作能力、紀律要求和身體條件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定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