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加面試的方式,其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到達考場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1.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等。筆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宣布專業技能測試的安排和相關事項,并于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地點公布筆試成績。
2.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育系統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聘專業課教師專業技能測試情況表》上簽名確認。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的合格分數線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招聘單位依據入圍考生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現場確定入圍面試人員,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入圍人數組織面試。招聘單位在測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進入面試人員有關面試安排和相關事項。
3.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人員情況表》上簽名確認。面試合格分數線統一設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考察及體檢對象。根據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及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單位現場與考察及體檢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其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及華南理工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網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3.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5.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
6.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7.放棄聘用資格者;
8.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9.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60-89989928、89989922
監督投訴電話:0760-89989217
附件:
1.廣東省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面向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表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16年11月2日